抵不住誘惑偷MacBook 港大工程系男生候判

社會

發布時間: 2016/03/30 13:39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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香港大學工程系3年級生蔡致軒(21歲),涉去年12月於港大偷取一部Apple MacBook Pro手提電腦,他今於案件審訊前承認1項盜竊罪,獲保釋至4月20日,先索取社會服務令報告後判刑。

裁判官指被告原有大好前途,因一時貪念犯案,且失竊電腦價值逾萬元,判處罰款並不合適。

辯方求情時指被告一時受不住誘惑而犯案,被告父母為公務員,父親已退休,事件對其父母亦是很大打擊,而被告因一時貪念而犯案,現已十分後悔,而相關失物已起回,事主無損失。而事主與被告並不相識,但對方一度同意案件以其他方式處理,相信對方於某程度上已原諒被告。

辯方又指,被告熱心社會服務,曾到巴西及內地義教等,形容他是有為青年,因一時受不住誘惑,行錯了一步,望可輕判。